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及成绩转换办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及成绩转换办法如下:
一、考试科目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文化知识”考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等级换算成绩之和,换算关系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
A |
B |
C |
D |
换算成绩 |
95 |
80 |
65 |
45 |
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难度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当。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
2.“职业技能”考试
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在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下,由各二级学院分专业组织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所有考生按本人第一志愿专业参加专业测试,总分均为200分。
二、成绩转换
1.“文化知识”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等级换算成绩之和,即为“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标准分。
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文化知识”测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转化为标准分
标准分 =原始成绩 ×
其中M1为高中毕业生考生“文化知识”考试平均成绩,M2为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文化知识”测试平均成绩。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原始成绩按下列公式转化为标准分
标准分 =原始成绩 ×
其中N1为各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平均成绩的最小值,N2为考生所在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平均成绩。
3.录取成绩
按考生标准成绩总分进行录取。
考生标准成绩总分 =“文化知识”成绩标准分 +“职业技能”成绩标准分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