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我校一向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体系,每年都在新生入学初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建立贫困生档案,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解决了部分特困生学费、生活费的困难,并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院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
二、资助方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二
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名额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每年分配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每年分配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4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毕
业年级除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多不超过6000元。
4、勤工助学:学院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
岗位,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各岗位每月酬金80元。
5、减免学费: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学费的特困生,
可向学院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依据学生困难的实际状况及在校表现由学院统一研究决定。